宝伦动态|我所入选《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单
我所入选《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单》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及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编制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要求,遵循属地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经初审、复审并经该院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审核讨论后在延安中院微信公众号公示期满。近日,该院将《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单》进行了公告,我所成功入选。
作为破产管理人,我所将积极依法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在破产管理过程中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2023年1月16日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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